发明专利起草速查卡
给 agent 用的短版规则卡。 只保留最容易写偏、但最影响
code2patent输出质量的规则。
一、先看什么
进入起草层时,默认按这个顺序:
04-方案代码证据映射-<方案名>.md05-技术交底书-<方案名>.mdreferences/algorithm-software-disclosure-format.md- 本速查卡
references/patent-drafting-spec.md- 再动笔写
05A / 05B / 06 / 06A
二、10 条硬规则
1. 算法/软件类交底书按说明书式结构写
- 默认主线是:技术领域、背景技术、发明内容、附图说明、具体实施方式。
- 发明内容内部要包含技术问题、总体方案、步骤 S1...Sn、进一步限定和技术效果。
- 具体实施方式要用示例场景展开输入、状态/数据表示、步骤、参数和输出。
- 对软件项目,默认按算法/软件类发明处理;不要退回到“系统模块说明书”。
2. 交底书不是代码盘点
- 代码证据映射可以列文件、函数、字段和状态。
- 技术交底书正文应讲技术问题、方案构思、实施步骤、具体实施方式和技术效果。
- 如果正文连续堆叠代码路径,应先转译为步骤 S1...Sn、技术特征、数据/状态流转、单元协同或证据附录。
- 如果输出主体变成“模块 A、模块 B、模块 C”,应回退重写为权利要求候选特征和具体实施方式。
3. 权利要求必须有说明书支撑
- 权利要求不能脱离说明书公开内容单独漂移。
- 如果说明书没写清,权利要求就不要先写大。
4. 独立权利要求只写必要技术特征
- 只保留“为解决技术问题所必需”的特征。
- 参数、优选条件、缓存、回退、异常处理等,通常先放从属权利要求或实施例。
5. 从属权利要求只写附加技术特征
- 不要重复独立权利要求已经写过的全部内容。
- 默认按三层挂接:步骤细化、参数/条件、实施细节。
6. 先稳 claim tree,再写完整初稿
- 先写
05A-权利要求布局卡 - 再写
05B-权利要求-证据矩阵 - 最后写
06-发明专利初稿
不要跳过 L2.5 直接硬写初稿。
7. 摘要只做压缩,不做营销
- 写名称、技术领域、技术问题、技术方案要点、主要用途。
- 控制在 300 字内。
- 不写宣传性表达,不写夸张效果。
8. 计算机程序相关发明要区分方法口径和产品口径
- 方法口径:写处理步骤。
- 产品口径:可按装置、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、计算机程序产品布局。
- 不要只写“某程序实现某功能”这种抽象功能描述。
9. A / B / C 级证据进入位置不同
- A 级:可进入独立权利要求骨架。
- B 级:优先进入从属权利要求或优选实施例,并标“基于实现归纳”。
- C 级:只能进待确认事项或替代实施例。
10. 第三方能力不直接写成申请人创新
- 模型、SDK、中间件、向量库、云服务的固有能力,不直接主张。
- 只主张本项目对其的组织、调度、适配、回退、缓存、状态管理等自研机制。
三、计算机程序相关发明的默认保护主题
默认先并行准备四类草稿,供代理师择优整合:
- 方法
- 系统 / 装置
- 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
- 计算机程序产品
注意:这里是内部布局草稿,不等于正式申请文件必须全部同时保留。
四、下笔前自问 9 个问题
- 这份方案真正解决的技术问题是什么?
- 交底书是否已经按算法/软件类说明书式结构组织?
- S1...Sn 是否覆盖完整技术闭环,并在交底书、布局卡、证据矩阵和初稿中保持一致?
- 交底书正文是否仍然像代码证据表?
- 主独立权利要求里有没有混入“非必要特征”?
- 是否把 B / C 级证据写实了?
- 是否把第三方固有能力误写成了申请人创新?
- 是否已把项目架构转译为技术对象、关系、状态、动作、时序和输出?
- 是否把实现模块清单误当成了技术方案主线?
五、最常见的 5 个错误
- 把代码证据映射直接改名为技术交底书,正文过度技术化。
- 交底书没有技术领域、背景技术、发明内容、附图说明、具体实施方式这条主线。
- 交底书、布局卡、证据矩阵和初稿中的步骤编号不一致。
- 把工程优化细节全塞进独立权利要求,导致主权利要求过窄。
- 把第三方平台能力直接当成申请人的核心创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