口语转书面操作细则(polishing-guide.md)
整理前必读。三类操作各自有明确的边界,越界即违反"忠实原意"原则。
一、删(只删冗余,不删信息)
可以删:
- 纯语气填充:嗯、啊、呃、然后然后、对吧对吧、这个这个那个那个
- 无信息重复:同一句话在 30 秒内的原样重复(保留最完整的一次)
- 口误自纠:讲者说错后立即自我纠正的,保留纠正后的版本
- 礼貌性客套:开场寒暄、感谢刷屏、提醒点赞转发(除非本身就是课程内容)
不可删:
- 离题但有趣的内容 → 移入讲义附录「题外话」,标注原稿位置
- 答疑环节的全部问答 → 保留(可精简提问,不删回答要点)
- 重复但逐次深化的内容 → 合并保留,不当作冗余删除
二、改(补全与书面化,不换表述)
可以改:
- 补全主语与指代:把"它这个就等于说"明确为所指对象
- 断句重组:转写稿的流水句切分为正常书面句
- 书面连接词:口语的"那接下来呢"→"接下来";"所以说"→"因此"
- 明显同音错字:转写引擎错误,如"股权代持"写成"股权代驰"——仅限上下文可唯一确定的
- 标点与分段:按语义重新分段
不可改(越界):
- 把口语观点升级成讲者没说的专业措辞(如讲者说"打官司就是要快",不能改成"诉讼时效管理是争议解决的核心策略")
- 修改结论的方向、程度、限定条件
- 用编者语言改写案例细节
- 修正讲者"明显说错"的专业内容 → 这不属于转写错误,保留原话并加编者注
三、留(必须保留原貌的内容)
- 金句:讲者的精彩原话 → 引用块保留,一字不改
- 第一人称经验:「我办过一个案子……」的经验叙述,保留第一人称,不转第三人称概述
- 案例细节:案情、法院、判项、金额,一个都不合并
- 操作演示:工具步骤、提示词原文 → 用代码块或编号步骤完整保留
- 立场性限定:讲者的"我个人认为""不一定对"等限定语 → 保留(可移到句末,不删)
四、术语与专名处理
| 类型 | 规则 |
|---|---|
| 法律术语 | 同音错字按上下文修正;术语使用不规范时保留原话 + 编者注 |
| AI 工具名 | 按官方写法核对(如 Kimi、通义千问、扣子);无法确证标「⚠ 待核实」 |
| 法条引用 | 编号 + 内容双重核对(有检索工具先检索);讲者口述与检索结果不符时保留原话加注 |
| 英文缩写 | 首次出现补全称,如「RAG(检索增强生成)」 |
| 人名/律所/公司名 | 转写稿同音字无法确证时标「⚠ 待核实」,不猜 |
五、回溯定位规则
- 有时间戳的稿:引用与标注用
[mm:ss] - 无时间戳的稿:用「原稿第 N 段附近」(预检时按段落顺序编号)
- 回溯定位写入讲义对应位置的行内小注,如
> (约 12:30)
六、多人发言处理
- 每次换人发言前插入发言人标识;转写稿未标注发言人且无法从内容区分时,统一用「讲者」「提问者」并注明是整理时的推断
- 对话式答疑整理为 Q&A 格式:Q(精简后的问题)/ A(要点保留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