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疗器械广告
审查与资质
- 已取得《医疗器械广告证明》
- 产品已取得生产或经营准许证
禁止发布广告的医疗器械
- 未经批准生产的医疗器械
- 临床试用、试生产的医疗器械
- 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生产的医疗器械(已实施生产许可证的产品)
禁止内容
- 未使用专家、医生、患者、未成年人或医疗科研、学术机构、医疗单位的名义进行宣传
- 未使用"保证治愈"等保证性断语
- 未与同类产品功效、性能进行比较
- 未运用数字或图表宣传治疗效果
- 未宣传不使用产品可能导致或加重某种疾病
- 未使用"第一""首创"等绝对性语言(无国家证明)
忠告语要求
- 推荐给个人使用的治疗性器械已标明"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