儿童青少年警示语 (GB 28050-2025 新增)
本规则仅适用于 2025 版。2011 版无此要求。
检查清单
强制要求
- 预包装食品应在营养成分表下方标示:"儿童青少年应避免过量摄入盐油糖"
- 该警示语为强制标示内容(第 4.5 条)
- 用语必须完整、准确,不得删改
标示位置与格式
- 标示在营养成分表下方
- 可标示在居左、居中或居右位置
- 可有框或无框
- 使用方框表格式时,可在表格底部行内标示
- 使用文字格式(最大表面 ≤40 cm²)时,在文字末尾标示
豁免情形
- 豁免强制标示营养标签的食品(见 26-营养标签豁免.md)无需标示该警示语
- 但如豁免食品自愿标示营养标签,则应同时标示该警示语
审查要点
- 是否存在该警示语(非豁免食品为必标项)
- 用语是否完整准确("儿童青少年应避免过量摄入盐油糖")
- 位置是否在营养成分表下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