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额计算表模板
当案件涉及多类别款项(返还、贷款清偿、违约金、损失等)时,使用本表统一列示,避免遗漏、错算或重复计算。本模板对应 SKILL.md 输出模板体系,供民商事纠纷、合同解除、损害赔偿等场景使用。
一、金额台账主表
| 序号 | 款项类别 | 计算口径 | 金额(元) | 权利/义务方 | 计算依据 | 备注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1 | 返还本金(已付房款/首付款) | 实际支付 | 相对方→委托人 | 合同/付款凭证 | ||
| 2 | 银行贷款清偿 | 尚欠贷款本金 | 委托人↔银行 | 贷款合同/还款计划 | 见下方贷款处理说明 | |
| 3 | 已偿还贷款本息 | 已还本金+利息 | 委托人已支出 | 还款流水 | 可主张由相对方补偿 | |
| 4 | 逾期交房违约金 | 约定标准×逾期天数 | 相对方→委托人 | 合同条款 | 注意调减风险 | |
| 5 | 资金占用损失 | 已付款×利率×期间 | 相对方→委托人 | 司法解释/约定 | 与违约金可能竞合 | |
| 6 | 费用类损失 | 诉讼费/鉴定费/保全费 | 依判项分担 | 票据 | ||
| 7 | 其他 |
二、贷款处理专项说明(商品房/按揭类必备)
- 不得要求相对方将全部房款直接返还委托人;应区分首付款、已偿还贷款本息、尚欠贷款本金。
- 尚欠贷款通常由委托人继续向银行清偿,或解除后由相对方直接涤除抵押/代偿,处置方式影响第 2、3 项金额归属。
- 银行诉讼地位:建议列为第三人或合并处理贷款合同,避免「判返还全款却未了结贷款」的履行冲突。
三、不得重复计算的项目
- 资金占用损失与逾期违约金:如均指向同一笔已付款的资金成本,避免双重获利,择一或差额主张。
- 已偿还贷款本息与返还本金:已还部分已从本金中支出,返还本金时不得再包含已还本金(除非约定全款返还且贷款由相对方结清)。
- 违约金与损害赔偿:以实际损失为上限,约定过高可能被调减,表中标注「调减风险」。
四、使用要求
- 每项金额必须附计算依据(合同条款、流水、票据或司法解释),不得只给总数。
- 存在争议的款项,在「备注」列标注「待举证」或「待法院认定」,不臆测。
- 与
templates/legal-analysis-report.md的「请求与金额」小节衔接:报告中的请求金额应可追溯回本表序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