运行产出:litigation-analysis(missing 判决书片段,背景严重缺失)
运行方式:以
materials/missing-context.md为输入,按 litigation-analysis v1.3.2 规范真实运行。 重点验证:材料仅为裁判说理片段(缺审级/当事人/主文/送达),须列出缺口、不妄补"胜诉/败诉"结论、期限不写死。
〇、材料充分性提示(阻断项)
当前输入仅为一段裁判说理摘录,缺失以下关键信息,不足以形成任何上诉/再审决策或胜负结论:
- 审级:是一审还是二审未提及("本院予以维持"暗示可能系二审,但无原审案号佐证,标注"待确认")。
- 当事人全称、案由、案号:均未提及。
- 裁判主文:仅见说理,未见判项全文。
- 送达日期:未提及,故生效日、上诉期起算点均无法确定。
一、可识别信息(仅限片段原文)
| 字段 | 内容 | 状态 |
|---|---|---|
| 违约金调减 | 调整为 LPR 的 1.3 倍 | 片段原文 |
| 质量异议 | "未在约定异议期内提出有效书面异议" | 片段原文 |
| 审级线索 | "本院予以维持" | 疑似二审,待确认 |
二、关键缺口清单(须补齐后方可分析)
- 完整判决书(含案号、当事人、裁判主文、送达信息)。
- 审级确认:一审或二审,有无上诉/再审窗口。
- 原始合同约定(异议期、违约金标准、管辖)。
- 相关法条具体条号与效力状态(片段仅述规则未给条号)。
三、程序性提示(非结论)
- 若系一审且不服:上诉期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起算,但以实际送达日为准,本片段未載送达日,不写死"15 日"。
- 若系二审:终审,仅能走再审,再审事由须符合法定情形,且起算同样依赖送达/生效日。
四、下一步
请补齐完整判决书与送达信息。在材料齐备前,本产出不形成任何"胜诉/败诉""应上诉/应再审"的判断,不妄补裁判主文,不写死任何期限天数。
合规自检:未妄补裁判主文或"胜诉/败诉"结论;未写"上诉期15日/再审期6个月"等死天数,一律标"以实际送达日为准";所有信息显式标注来源(片段原文/待确认/待补充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