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rademark Examination and Adjudication Guidelines - Chapter 23
- 上下文(编):上编形式审查和事务工作编
- 上下文(部分):第五部分商标申请事务处理
第二十四章 商标公告
1 引言
商标注册部门发布《商标公告》,刊发商标注册及其他有关事项。除送达公告外,公告内容自发布之日起视为社会公众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。
2 公告内容
商标注册部门编辑发布的《商标公告》采用纸质或者电子形式发布。电子形式的《商标公告》在商标注册部门网站(中国商标网)上公布。
公告内容包括:
(1)商标初步审定公告; (2) 集体商标初步审定公告; (3) 证明商标初步审定公告; (4) 商标注册公告(一); (5) 商标注册公告(二); (6) 集体商标注册公告; (7) 证明商标注册公告; (8) 商标转让/移转公告; (9)商标注册人/申请人名义及地址变更公告; (10)商品/服务项目删减公告; (11)变更商标代理机构公告; (12)商标更正公告; (13)注册商标续展公告; (14)商标使用许可备案公告; (15)商标使用许可变更公告; (16) 商标使用许可终止公告; (17) 商标质权登记公告; (18)商标质权登记注销公告; (19)注册商标注销公告; (20)注册商标未续展注销公告; (21)注册商标撤销公告;(22)注册商标宣告无效公告; (23)商标注册申请撤回公告; (24) 无效公告; (25) 商标注册证遗失声明公告; (26)送达公告; (27) 变更集体/证明商标注册人申请人名称地址/管理规则成员名单公告; (28)集体/证明商标注册人申请人名称地址/成员名单管理规则转让/移转公告; (29)商标代理机构业务事务公告; (30)通用公告。
3 马德里国际注册公告
为更好地方便异议人就国际注册商标提出异议,商标注册部门在商标注册部门网站(中国商标网)上提供马德里国际注册公告链接。社会公众可通过该链接进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官方网站,查阅在线英文版公告。